大港股份: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2、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2,500万元–3,200万元 | 盈利: 9,782.30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67.29% - 74.4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2,900万元–3,600万元 | 盈利: 2,131.76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36.04% - 68.87%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431元/股–0.0551元/股 | 盈利: 0.1686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产生的损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1、2023年3月底,公司原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科阳”)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引进外部投资方完成了增资扩股,由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苏州科阳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增加上年同期净利润7,696.33万元,为非经常性损益。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
科大港”)破产清算事项,已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丧失了对中科大港控制权,中科大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该事项将减少本报告期净利润约770万元,为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