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太阳纸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23-01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