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苏州固锝(002079)公司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和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9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本数) 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2年5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5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106,1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日、7月2日、8月2日、9月2日、10月10日、11月3日、12月2日、2023年1月4日、2月3日、3月13日、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40、 2022-042、2022-052、2022-059、2022-067、2022-071、2023-001、2023-005、2023-010、2023-012)。截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3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8%,最高成交价为10.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5元/股,成交总金额4515.105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部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回购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念博先生出于自身财务需要,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74),于2023年2月9日、2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滕有西先生出于自身财务需要,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69),于2022年12月14日、2023年3月3日、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92,000股;

除此之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 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4,830,000股,已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已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非交易过户。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不变。

六、 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2年5月9日)前5个交易日(即2022年4月27-29日,5月5-6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4,862,771股,公司每5个

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即13,715,692股)。

(三)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4,830,000股,全部用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已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非交易过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无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