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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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25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飞敏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禁止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25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29元/份。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