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炆皜先生。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94,879,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11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87,495,2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384,1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7,535,1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7,384,1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138%。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764,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77%;反对1,115,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9,8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997%;反对1,115,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 关于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3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3%;反对447,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87,4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587%;反对447,681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3,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9%;反对2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967%;反对2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2.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4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5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8%;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0%;反对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夏青青、周伟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做了述职报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度述职报告》于2024年3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