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股网  2026-04-24  苏州固锝(002079)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苏州固锝股票代码:

002079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通安开发区通锡路

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四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吴炆皜滕有西王懿

葛永明

葛永明古媚君李莎

徐步陆

徐步陆朱良保陈春华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春华朱良保徐步陆

除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6,601,307股

2、发行价格:9.1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86,799,998.26元

4、募集资金净额:871,576,684.7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6,601,30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自2026年4月28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特别提示 ...... 5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5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5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 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5

释义 ...... 8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9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9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5

第三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6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 27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7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8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1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3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3

三、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 33

四、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3

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4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4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查阅地点 ...... 37

三、查询时间 ...... 38

释义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苏州固锝、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保荐人、广发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Good-ArkElectronicsCo.,Ltd.
法定代表人吴炆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08196080H
注册资本81,033.0416万元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8月24日
上市日期2006年11月16日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苏州固锝
股票代码002079
董事会秘书李莎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通安开发区通锡路3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通安开发区华金路200号
联系电话0512-66069609
传真号码0512-68189999
电子邮箱info@goodark.com
公司网址www.goodark.com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和销售各类半导体芯片、各类二极管、三极管;生产加工汽车整流器、汽车电器部件、大电流硅整流桥堆及高压硅堆;集成电路封装;电镀加工电子元件以及半导体器件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2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决议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以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保持不变。

2026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9月1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年9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决议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以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

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保持不变。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2026年1月14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3月3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44号)(注册生效日期为2026年2月27日)。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27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113名。前述113名投资者包括25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8名)、3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6家证券公司和13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上述113名投资者发送《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文件。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6年3月27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日(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前,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2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苏州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UBSAG
4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吴建昕
6蒋海东
7南昌国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8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卢春霖
10赵东明
11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孙慧
13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陈学赓
15董卫国
16张光伟
17倪政顺
18汤燕燕
19上海永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河南中赢智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赢嵩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即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29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

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上述29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苏州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22,600.00
2尹岩龙9.232,600.00
3蒋海东8.645,900.00
7.866,000.00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557,000.00
5张光伟8.102,600.00
8.002,700.00
7.902,800.00
6南昌国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8.973,000.00
7杨岳智8.822,600.00
7.933,000.00
8董卫国8.832,600.00
8.532,900.00
8.133,300.00
9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12,600.00
10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9.012,600.00
8.702,800.00
7.803,000.00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022,600.00不适用
8.762,800.00
12倪政顺8.262,600.00
7.962,700.00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8.884,000.00
8.336,600.00
1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15,800.00不适用
15上海永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82,600.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1811,700.00
8.5013,300.00
17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6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57,100.00
18UBSAG8.753,000.00不适用
8.453,700.00
19赵东明8.775,200.00
2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92,700.00不适用
9.3912,400.00
8.9921,800.00
21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稳定增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812,700.00
2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844,800.00不适用
23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1825,000.00
24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配置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662,700.00
25李天虹9.295,800.00
8.896,300.00
8.696,800.00
2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963,700.00
8.777,300.00
8.579,400.00
27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63,000.00
9.075,000.00
2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16,400.00不适用
9.3215,000.00
9.0530,300.00
2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3611,200.00不适用
9.1620,500.00
9.0521,200.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8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96,601,307股,募集资金总额886,799,998.26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名,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7,233,115249,999,995.70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507,625123,999,997.506
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200,435111,999,993.30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339,869149,999,997.426
5苏州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32,24425,999,999.926
6李天虹6,318,08257,999,992.766
7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67,97329,999,992.146
8尹岩龙2,832,24425,999,999.926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069,720110,800,029.606
合计96,601,307886,799,998.26-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深交所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T日)。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六)发行数量

根据《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68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680.00万元(含本数),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13,692,307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8,68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7.80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96,601,307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13,692,307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七)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4月1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7.80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7.80元/股。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8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7.69%。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799,998.26元,扣除发行费用15,223,313.53元(含不可抵扣的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576,684.7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上限

88,68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情况如下:

费用类别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保荐承销费12,740,471.68
审计及验资费用320,000.00
律师费用844,339.63
证券登记费91,133.31
印花税218,159.37
其他166,557.30
合计14,380,661.29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确定配售结果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846号),截至2026年

日止,广发证券指定的投资者认购资金的缴款专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886,799,998.26元。2026年

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874,221,598.2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847号),截至2026年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01,307股,募集资金总额886,799,998.26元,扣除发行费用15,223,313.53元(含不可抵扣的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576,684.7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96,601,30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74,975,377.73元。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以及《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2026年4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之二1601自编1610单元
注册资本75,422.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763575638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
获配股数(股)27,233,115
限售期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3,507,625
限售期6个月

(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12,200,435
限售期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6,339,869
限售期6个月

)苏州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出资额10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G1FY3U6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832,244
限售期6个月

)李天虹

姓名李天虹
性质自然人投资者
身份证号码310101************
住所上海市
获配股数(股)6,318,082
限售期6个月

(7)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出资额10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3,267,973
限售期6个月

)尹岩龙

姓名尹岩龙
性质自然人投资者
身份证号码371106************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
获配股数(股)2,832,244
限售期6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2,069,720
限售期6个月

2、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根据竞价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李天虹、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尹岩龙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获配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保险资管产品、养老金产品、保险产品参与认购,前述获配主体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苏州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3、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苏州固锝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3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5苏州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
6李天虹专业投资者
7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8尹岩龙普通投资者C4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

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5、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三)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

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44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和发行结果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发行办理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上市等相关手续,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证券代码:00207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6年4月28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新增96,601,307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1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187,344,25523.12%-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081,1691.24%-
3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9,537,6011.18%-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925,0000.73%-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522,1710.43%-
6郭乔坡2,923,3500.36%-
7王贺军2,846,1030.35%-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747,5000.34%-
9吕强2,684,7000.33%-
10余忠国2,380,3000.29%-
合计229,992,14928.38%-

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1,033.04万股。由于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票期权行权5,900股,已完成证券登记但未体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股权结构表中,故2025年9月末公司财务报表的总股本较中登公司股本结构表的总股本多5,900股。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

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截至2026年4月22日,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1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189,350,95520.85%-
2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7,233,1153.00%27,233,115
3李天虹10,130,1951.12%6,318,082
4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9,537,6011.05%-
5易米基金-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易米基金元启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535,9470.72%6,535,947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470,8010.60%-
7郑文宝4,548,1000.50%-
8财通基金-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享盈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267,9730.36%3,267,973
9财通基金-山东土地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5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267,9730.36%3,267,973
10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67,9730.36%3,267,973
合计262,610,63328.92%49,891,063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24年

日、2025年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24年度、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4年度/2024年末2025年1-9月/2025年9月末2024年度/2024年末2025年1-9月/2025年9月末
基本每股收益0.090.080.080.07
每股净资产3.743.804.304.36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期末总股本;注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当期期末总股本;注3: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注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47,376.81260,925.48244,796.77193,020.05
非流动资产138,875.22157,415.94148,995.87148,826.39
资产总额386,252.04418,341.42393,792.63341,846.44
流动负债69,865.66109,914.5695,596.9457,120.34
非流动负债6,329.333,194.314,058.269,305.92
负债总额76,194.98113,108.8799,655.2066,426.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8,265.74302,866.53291,241.05273,148.00
所有者权益合计310,057.05305,232.55294,137.43275,420.18

注:2023年、2024年数据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302,037.40564,737.58409,403.66326,819.93
营业利润6,719.187,339.7117,410.7942,975.57
利润总额6,437.957,369.7717,363.2042,793.79
净利润6,115.626,712.2415,518.5537,40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51.607,192.1215,308.7737,102.02

注:2023年、2024年数据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40.097,971.1420,849.9815,148.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47.70-1,397.83-18,598.17-38,18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78.2922,336.366,140.15-13,516.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614.3529,665.308,092.71-35,991.1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314.9967,551.1737,885.8729,793.16

注:2023年、2024年数据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四)最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3.542.372.563.38
速动比率2.731.872.062.71
资产负债率(合并)19.73%27.04%25.31%19.4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995.254.604.74
存货周转率(次/年)6.109.357.827.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251.607,192.1215,308.7737,102.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2,117.935,087.6013,807.0922,331.8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80.090.19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0.080.090.190.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4%1.72%4.90%14.58%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2022年末至2025年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41,846.44万元、393,792.63万元、418,341.42万元和386,252.04万元,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56.46%、

62.16%、

62.37%和

64.05%。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3.54%、

37.84%、

37.63%和

35.95%。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整体占比较高。

2022年末至2025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6,426.26万元、99,655.20万元、113,108.87万元和76,194.98万元,公司的负债结构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2023年与2024年公司负债金额有所增加,主要系:(1)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加,公司应付票据增加;(2)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3)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规模持续增加,公司背书、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故短期借款和其他流动负债随之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

2022年末至2025年9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9.43%、25.31%、

27.04%和19.73%,流动比率分别为3.38、2.56、2.37和3.54,速动比率分别为

2.71、2.06、1.87和2.73,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3、盈利能力分析

2022年度至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26,819.93万元、409,403.66万元、564,737.58万元、302,03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102.02万元、15,308.77万元、7,192.12万元、6,251.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2,331.86万元、13,807.09万元、5,087.60万元、2,117.9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022-2024年逐年增长,2025年1-9月相较上年同期下降,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2022-2024年呈下滑趋势,2025年1-9月均相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半导体及光伏银浆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而下降,汇兑损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以及为维持产品技术竞争优势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导致期间费用显著提升,以及对外投资标的股价的波动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减少;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行业竞争加剧、价格及成本端双重承压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下滑,研发投入随着光伏业务规模的扩张而加大,财务费用受贷款规模扩大、外币汇率波动等影响增加,投资收益有所下降,而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均增加;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半导体业务收入同比下滑6%,虽销量同比增加,受国产品牌竞争激烈的影响,售价端承压;光伏银浆业务收入同比下滑36%,单价与核心原材料银粉价格联动同比上升,销量端下滑系公司结合光伏产业复杂形势及市场供需情况采取稳健经营的核心策略,如改善客户结构,

审慎收缩了应收账款风险较高客户的订单规模。虽公司两大主营板块收入有所下降,毛利率较为稳定,另有效控制期间费用支出,实现盈利能力提升。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96,601,307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资金实力、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保荐代表人:谭思敏、刘慧娟
项目协办人:刘晗
项目组成员:叶超毅、孙铭涛、刘佳智、戴陆尧、蔡志晗、王磊、吴广斌、袁海峰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项目组成员:宋哲、陆京州、王业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三、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许成宝
经办律师:丁振峰、张辰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C座4层
电话:025-86633108
传真:025-83329335

四、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江强、刘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暨联席主承销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暨承销协议》。

广发证券已指派谭思敏、刘慧娟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谭思敏,保荐代表人,复旦大学保险学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要负责或参与:华测导航(300627.SZ)、雅运股份(603790.SH)等IPO项目,上海沪工(603131.SH)收购航天华宇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康力电梯(002367.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刘慧娟,保荐代表人,同济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要负责或参与:东方锆业(002167.SZ)、永利股份(300230.SZ)、福斯特(603806.SH)、华测导航(300627.SZ)、晶华新材(603683.SH)、雅运股份(603790.SH)、绿的谐波(688017.SH)、实朴检测(301228.SZ)等企业改制、辅导与IPO申报挂牌,康力电梯非公开发行股票(002367.SZ)、晶华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603683.SH)、华源控股可转债(002787.SZ)、浙江众成配股(002522.SZ)、基因科技新三板挂牌(874483.NQ)、景峰医药借壳天一科技(000908.SZ)、中航租赁资产证券化及2013年度淮阴水利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广发证券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同意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保

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和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市申请书;

(八)保荐协议;

(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十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

电话:86-0512-66069609

传真:

86-0512-68189999

三、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