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6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 年6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五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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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 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 未经股东会同意, 不得利用内幕消息或职务便利,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 司的商业机会,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 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并归为己有;
(八)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整;
(十) 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十一) 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或者审计委 员会委员行使职权;
(十二)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总经理违反前条规定所获得的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 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总经理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 公司设置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与文化、财务与经营管理等部门。人资部门负 责公司员工的录用、考核、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财经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 与财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总经理交办的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 公司按照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设置各业务部门,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 责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集或主持。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提交审议的事项。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 事件及进展变化情况, 保障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
总经理运用资金、资产和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等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另行专门制定 的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章程》等制度所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经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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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或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由总经理批准:
(一)日常生产经营中,签订单项重大购销合同额度的权限为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财务报告中显示的净资产的10%以下;
(二)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以下的对外投资;
(三)收购或出售资产总额占近经审计的总资产10%以下或者与被收购或出售资产相关 的净利润或亏损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利润10%以下的事项;
(四)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一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视需要可决 定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 也可通知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
第十五条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公司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 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 总经理 办公室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 经董事会或 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 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 执行和跟踪检查项 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二)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总经理在任免公司部门负 责人时, 应事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由总经理决定任免。
(三)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大额款项支出,应实行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 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 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 应本着降低成本、 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公司资产管理等工作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容,制定其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总经理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
第五章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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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实行年薪制, 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若董事兼 任上述职务,其报酬由股东会决定。
第十九条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 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 总经理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二十条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在本细则中,“内”、“不超过”都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并实施, 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未尽事宜,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 细则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届时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原《苏州固 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2 年3 月)》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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