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螳螂: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独立董事:朱雪珍、赵增耀、殷新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