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注销回购库存股5,000,000股,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616,689,055股变更为611,689,05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16,689,055元变更为611,689,055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5月12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申报地点暨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财务部
邮政编码:317500联系电话:0576-86183925电子邮箱:wbdzy@wepon.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