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1%的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1%的公告
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投资”)的通知,安信投资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475,257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1%,截止2025年1月15日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140,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 ||||
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大街58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 | ||||
股票简称 | 孚日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8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万股) | 增持(%) | |||
A股 | 947.5257 | 1% | |||
合 计 | 947.5257 | 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166.54 | 5.46% | 6114.0657 | 6.4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66.54 | 5.46% | 6114.0657 | 6.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5年1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1.50亿元-2.00亿元。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