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认真的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2023年半年度当期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提供方 |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限 | 相关公告披露时间 | 审议批准的 担保额度(万元) | 实际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
1 |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鸥冠军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2022年8月20日 | 4,000.00 | 无 | |
2 |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北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2023年4月20日 | 2,000.00 | 600.00 | 无 |
3 |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国之四维卫浴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2023年4月20日 | 4,000.00 | 900.00 | 无 |
4 |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有巢氏家居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2023年4月20日 | 2,000.00 | 885.04 | 无 |
序号 | 担保提供方 |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限 | 相关公告披露时间 | 审议批准的 担保额度(万元) | 实际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
5 |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海鸥福润达家居集成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2023年4月20日 | 100.00 | 无 | |
6 |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鸥(香港)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2023年4月20日 | 5,539.20 | 无 | |
7 |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鸥冠军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2023年4月20日 | 3,000.00 | 3,000.00 | 无 |
合计 | 20,639.20 | 5,385.04 |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子公司对子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提供方 |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限 | 相关公告披露时间 | 审议批准的 担保额度(万元) | 实际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
1 | 海鸥(香港)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海鸥(越南)住宅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六年 | 2021年11月18日 | 6,118.83 | 6,118.83 | 无 |
合计 | 6,118.83 | 6,118.83 |
3、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00元。
4、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1,503.87万元,占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
5、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6、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
承担担保责任。
9、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顺来 李晓安 高学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