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8,517.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9.9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者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941.7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575.95万元。其中,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因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购买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备案登记手续纠纷诉讼案件2宗,涉及的总房产价值为12,325.11万元。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值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涉诉案件中多数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判决,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此外,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因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购买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诉讼纠纷,可能导致商品房无法收回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30日
附件:
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纠纷 | 珠海市雅科波罗家具有限公司/广东雅科波罗橱柜有限公司 | 恩平市鲕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897.76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备案登记手续等。公司已提起上诉。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珠海市雅科波罗家具有限公司 | 8,427.35 | 原告已提起诉讼,目前已开庭审理,尚未一审判决。原告请求确认被告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认购书依法解除,并配合办理注销网签手续等。 |
技改设备索赔 | 海鸥冠军有限公司 | 信益陶瓷(蓬莱)有限公司 | 1,038.05 | 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厂房设备租赁协议》支付厂房及设备等维修费用。目前仲裁委已受理。 |
其他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金额小计 | 5,154.57 | 13宗案件已结案或和解;32宗案件未结案。 | ||
合计 | 18,517.73 |
注: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案件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