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章益丹先生主持,经与会代表认真讨论,选举胡星星女士、潘城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后附简历)。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6月27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胡星星:女,198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法务部副总监,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中心合规管理部科长、风险管控部副部长、风险管控部部长、副总监职务。
胡星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潘城刚:男,198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办主任。曾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行政副部长,万丰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潘城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