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关于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万丰奥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12)。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3,958,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1.5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1%。全部股票来源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5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4,134.40万份(对应股份数量不超过1,520万股),实际认购份额为4,134.40万份(对应股份数量为1,520万股),实际认购份额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份数上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以上认购情况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9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4]0027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5,2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0.7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为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股持股计划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已存续的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