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剩余回购股份18,269,908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41,567,428股减少至2,123,297,52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18,269,908股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注销。
一、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5,501,80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2%,最高成交价7.71元/股,最低成交价6.24元/股,成交总金额239,640,478.46元(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回购股份后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未能将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回购期内,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3,958,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5%,最高成交价6.91元/股,最低成交价5.25元/股,成交总金额199,999,589.41元(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2023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5,9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1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8%。其中35,501,808股来源于公司在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剩余488,192股来源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5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2、2024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5,2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1%。全部股票来源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5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股份变为18,269,9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用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期限届满前注销。鉴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非交易过户后剩余的回购股份即将满三年,综合考虑整体经营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股份18,269,908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以及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股份18,269,908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以及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事项通知了债权人,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剩余回购股份18,269,908股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四、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41,567,428股变为2,123,297,52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注销股份数量(股)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41,567,428 | 100.00% | 18,269,908 | 2,123,297,520 | 100.00% |
三、总股本 | 2,141,567,428 | 100.00% | 18,269,908 | 2,123,297,520 | 100.00% |
2、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9,697,7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07%,一致行动人陈爱莲女士、吴良定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97,525,560股、12,570,960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9,79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21%;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4.07%增加至34.3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9.21%增加至39.55%。
五、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