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002085证券简称:万丰奥威公告编号:
2026-04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亚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09人,代表股份数849,59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1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人,代表股份数834,09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83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905人,代表股份15,498,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9%。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
人,代表股份22,372,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7%。
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7,486,469 | 99.7517% | 1,932,300 | 0.2274% | 177,500 | 0.0209%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263,162 | 90.5699% | 1,932,300 | 8.6368% | 177,500 | 0.7934% | 通过 | ||
| 2.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6,272,487 | 99.6088% | 3,060,582 | 0.3602% | 263,200 | 0.031%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9,049,180 | 85.1438% | 3,060,582 | 13.6798% | 263,200 | 1.1764% | 通过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