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控制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及实际情况,发表如下说明与意见,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公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2022年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了一系列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但相关制度并未得到有效地执行。建议公司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事项的消除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监事会认为各类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