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向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推荐上述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家强 于江 徐景熙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