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关于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公告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债权人已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公司参加了重整听证会,对重整申请无异议,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基金”)有意向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且完成自身内部投资决策审批程序的前提下,设立专项基金作为重整投资人之一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目前尚未收到国元基金是否完成相关要求及内部审批的通知,国元基金设立的专项基金能否成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了与国元基金共同签署的《关于参与东方海洋重整投资之投资意向协议》,公司近日收到国元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机构有意向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且完成自身内部投资决策审批程序的前提下,设立专项基金作为重整投资人之一参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86,股票简称:*ST东洋,下称“东方海洋”)重整投资,现对贵司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东方海洋于2022年9月2日正式进入预重整程序,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公司预重整工作稳步推进,预重整二债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均已通过。
根据重整方案,关于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洋集团”)对东方海洋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方案如下:
(1)首先,东方海洋部分债权人与东方海洋等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下称“协议”),约定《协议》所对应的东方海洋部分债权相应抵偿海洋集团对东方海洋同等金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其次,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缺口及自2023年3月3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因利息等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增长的数额若无法以上述债务抵偿方式解决的,则由重整投资人现金补足。 根据重整方案,关于东方海洋因违规为海洋集团等关联方及其他方提供担保而产生的违规担保债权及违规担保类预计债权,将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进行清偿,现金清偿部分及以股抵债的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无偿赠与,股票抵债价格为12元每股,不占用东方海洋偿债资源。
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东方海洋重整计划且本机构拟设立的专项基金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前提下,本机构拟设立的专项基金将在东方海洋重整计划被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上述重整方案执行,并确保在东方海洋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完成履行。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国元基金承诺函》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