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元价值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查股网  2024-02-08  *ST东洋(002086)公司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东洋股票代码:002086.SZ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元价值精选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号A栋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义 ...... 1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5第四节前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释义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东方海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基金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元价值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书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烟台市中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山区法院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五矿金通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与五矿金通及东方海洋管理人、东方海洋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参与财务投资的民事主体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整投资协议》东方海洋、东方海洋管理人与五矿金通等全部重整投资人分别签署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计划经莱山区法院裁定批准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60%30%

30%10%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528485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骆佳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营业期限2015-12-15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元基金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元基金的实际控制人为董雪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元基金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雪裘

董雪裘郑永坚吴嘉霖
姓名身份证号码现任职务国籍长期居住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王雨迟340702************董事长中国深圳
骆佳330782************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中国深圳
王忭330105************董事中国深圳
吴植桂441427************监事中国深圳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权益变动系因与其他重整投资人共同组成的投资人联合体,以五矿金通设立的专项私募投资基金,共同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认购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帮助公司化解经营及债务危机,助力恢复和提升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二、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数量为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11,760,7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以人民币对价取得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3年12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重整投资人共同组成的投资人联合体,以五矿金通设立的专项私募投资基金,共同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认购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条件以人民币309,645,245.41元(大写:叁亿零玖佰陆拾肆万伍仟贰佰肆拾伍元肆角壹分)取得不低于211,760,727股(大写:贰亿壹仟壹佰柒拾陆万零柒佰贰拾柒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有条件以人民币309,645,245.41元取得211,760,727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11,760,7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8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取得受让股份后12个月内不出售所持东方海洋股份,无质押、冻结股份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2023年12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重整投资人共同组成的投资人联合体,以五矿金通设立的专项私募投资基金,共同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认购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条件以人民币309,645,245.41元(大写:叁亿零玖佰陆拾肆万伍仟贰佰肆拾伍元肆角壹分)取得不低于211,760,727股(大写:贰亿壹仟壹佰柒拾陆万零柒佰贰拾柒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2023年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4年2月7日,国元基金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管理人已将211,760,727股转增股份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证券账户。

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有条件以人民币309,645,245.41元取得211,760,727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11,760,7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81%。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元价值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4年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国元价值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4年2月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
股票简称*ST东洋股票代码002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元价值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211,760,727股变动比例:10.8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变动时间:重整计划涉及的转增股份登记完成变动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国元价值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4年2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