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ST东洋(0020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2024年4月25日,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划扣)、挪用的公司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386,635,229.16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扣划)、挪用公司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偿还完毕。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22号《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68,6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18年4月19日止,公司以上募集资金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566,788,767.40元,其中包含上市发行费用3,520,000.00元,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24年4月24日,募集资金重要支出项目包括: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9,646,4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2,654,692.45元、被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298,608,150.99元(含被司法划扣)、被挪用15,334,000.00元。截至2024年4月24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127.86元。

1.被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含被司法划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021年,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涉及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本金298,608,150.99元(含被司法划扣),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名计息开始日本金金额/元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010,000,000.00
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8,500,000.00
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8,800,000.00
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8,400,000.00
5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8,000,000.00
6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9,600,000.00
7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7,400,000.00
8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8,500,000.00
9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9,400,000.00
10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4.289,000,000.00
1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9,360,000.00
1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8,640,000.00
1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9,850,000.00
1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5,580,000.00
15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9,430,000.00
16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7,590,000.00
17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8,270,000.00
18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6,550,000.00
19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3,810,000.00
20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4,120,000.00
2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5.096,800,000.00
2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6.212,700,000.00
2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6.211,200,000.00
2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6.213,100,000.00
25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6.251,830,000.00
26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6.253,170,000.00
27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7.233,900,000.00
28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8.032,000,000.00
29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8.036,500,000.00
30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7.4-500,000.00
31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5.293,000,000.00
32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5.292,300,000.00
33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5.291,850,000.00
34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5.293,050,000.00
35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2018.5.294,800,000.00
36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6.153,200,000.00
37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6.152,000,000.00
38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2018.6.155,800,000.00
39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6.197,000,000.00
40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6.198,000,000.00
41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2018.6.1930,000,000.00
42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6.205,800,000.00
43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6.204,200,000.00
44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9.208,500,000.00
45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9.204,700,000.00
46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9.206,800,000.00
47被司法划扣6,108,150.99
合计298,608,150.99

2.募集资金挪用情况

2018年-2021年,公司存在被挪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事项,涉及资金15,334,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挪用日期金额/万元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6.14115.00
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6.1485.00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9.19300.00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9.21300.00
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9.21250.00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10.16200.00
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10.16100.00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10.1650.00
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10.16150.00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12.520.00
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8.12.5119.00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3.28-130.00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4.6-0.20
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19.3.31-25.00
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21.4.30-0.20
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2021.4.22-0.20

募集资金通过第三方公司被转移至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元)和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334,000元),用于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1.募集资金归还路径

为尽快解决募集资金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含被司法划扣)、挪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全部转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8010100100534502。2.募集资金归还金额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莱山区法院作出(2023)鲁0613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已经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含全部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的本金及利息)的缺口现金659,349,722.84元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截至2024年4月25日归还前,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划扣)、挪用的公司募集资金合计386,635,229.16元,其中占用本金298,608,150.99元,利息69,298,718.54元、挪用本金15,334,000.00元,利息3,394,359.63元。

2024年4月25日共计归还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386,635,229.16元,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扣划)、挪用公司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偿还完毕。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针对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合计1,533.4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