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唐积玉先生、孙海滨先生,独立董事徐景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唐积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唐积玉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孙海滨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孙海滨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徐景熙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徐景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唐积玉先生及孙海滨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徐景熙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但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导致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的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徐景熙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