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核查、梳理和落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将回复内容更加详实和充分地呈现给投资者,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公司需要时间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问询函回复内容,预计将再次延期5个交易日至2024年6月7日前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