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电话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及审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顺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