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 年6 月18 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18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5.会议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代行)刘洪涛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4 人,代表股份496,469,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5.34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67,672,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4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2 人,代表股份428,796,83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8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3 人,代表股份138,809,19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67,672,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5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1 人,代表股份71,136,3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88,924,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02%;反对 7,1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3%;弃权434,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
同意131,263,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41%;反对7,1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27%;弃权4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2%。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88,825,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02%;反对 7,2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1%;弃权385,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7%。
同意131,164,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929%;反对7,2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93%;弃权3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88,72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05%;反对 7,3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5%;弃权3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同意131,066,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21%;反对7,3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58%;弃权3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489,161,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0%;反对 6,9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0%;弃权35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同意131,501,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54%;反对6,9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08%;弃权3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489,225,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08%;反对 6,8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7%;弃权409,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同意131,56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11%;反对6,8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40%;弃权40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88,996,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8%;反对 7,0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3%;弃权376,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同意131,33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164%;反对7,0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22%;弃权3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488,555,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59%;反对 7,4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2%;弃权481,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
同意130,89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986%;反对7,4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48%;弃权4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5%。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89,30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77%;反对 6,8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7%;弃权335,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同意131,64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15%;反对6,8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69%;弃权3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公司独 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投资 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烟台)律师事务所杨苹苹律师、马美静律师对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