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纺织: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2  新野纺织(002087)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重新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魏学柱先生、吴勤霞女士因年龄及身体原因申请辞职,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经审阅马晓宇先生、赵娜女士董事候选人简历等材料,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我们一致同意增补马晓宇先生、赵娜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关于撤销<关于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暨重新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副总经理吴勤霞女士、宋锐先生、鲁西平先生、白普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职,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公司聘任梅医托先生、王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经审阅梅医托先生、王中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梅医托先生、王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果刚 张涛 王小荣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