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纺: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1  *ST新纺(002087)公司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野纺织”)于2023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号),申请人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建设”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野县财政局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野县财政局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野县财政局及

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及期限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新野县财政局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不发生同业竞争2006年11月30日公司存续期正在履行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中所作承诺新野县财政局关于增持的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023年5月8日6个月正在履行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 公司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2、 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同意或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公司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续若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