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ZhangTingjie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6,620,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8.0395%。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董监高)中小股东9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220,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550,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2413%。
(
)网络投票情况: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069,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7982%。
7、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46,485,086 | 99.9609% | 75,100 | 0.0217% | 60,350 | 0.0174%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085,514 | 99.3302% | 75,100 | 0.3714% | 60,350 | 0.2985% | 0 | 通过 | ||
| 2.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46,339,086 | 99.9642% | 44,600 | 0.0129% | 79,350 | 0.0229% | 157,5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039,514 | 99.3853% | 44,600 | 0.2212% | 79,350 | 0.3935% | 57,500 | 通过 | ||
| 3.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46,439,286 | 99.9477% | 110,600 | 0.0319% | 70,650 | 0.0204%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039,714 | 99.1037% | 110,600 | 0.5470% | 70,650 | 0.3494% | 0 | 通过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44,717,237 | 99.4509% | 1,823,649 | 0.5261% | 79,650 | 0.0230% | 0 | 通过 |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2-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对第2项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57,500股,回避表决157,5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为、张静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