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ST新海(002089)公司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 提交听证申请的背景及情况

2024年2月5日,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119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根据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认定的事实及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目前,公司已正式提交书面听证申请。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及申辩等材料。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