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3: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8证券代码:400209 证券简称:新海宜3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
定等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收到日期:2024年7月9日生效日期:2024年7月8日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公司 |
张亦斌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时任董事长、总裁 |
戴巍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徐磊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
奚方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查明的事实,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新海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其中,新海退2014年度至2018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2,498.72万元、90,775.75万元、118,825.69万元、87,597.61万元、42,029.40万元、12,422.7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70%、52.11%、62.52%、54.59%、
54.84%、46.14%;2014年度至2019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4,698.89万元、15,326.76万元、14,926.95万元、8,082.75万元、7,195.31万元、3,911.88万元、2,132.7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8.70%、
82.29%、203.33%、50.52%、13.33%、38.11%、17.38%。
二是新海退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错误、审计调整错误、确认预计负债不完整,虚增2019年度利润总额2,583.22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17%。
上述行为导致新海退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新海退时任财务总监戴巍,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徐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新海退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新海退时任财务总监奚方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新海退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张亦斌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戴巍,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徐磊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上述人员,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张亦斌,时任财务总监戴巍、奚方,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徐磊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目前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上述相关当事人均已不在公司任职;
2、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公司内部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法》、 《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证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推动并指导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大内控管理力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升公司内控和治理水平,确保公司依法依规持续规范运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538号)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