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8  金智科技(002090)公司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创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沪通创智”)持有公司股票2,021.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沪通创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沪通创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9.4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62%。本次交易后,沪通创智持有公司股票2,021.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沪通创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9.4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62%。本次交易前,沪通创智持有公司股份2,1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59%;本次交易后,沪通创智持有公司股票2,021.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沪通创智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获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沪通创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沪通创智仍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沪通创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沪通创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