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6日,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苏文兵先生告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 号)。其在担任江苏宏图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独立董事期间,因宏图高科2017年、2018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