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基础期内第2年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债券代码:148216 债券简称:23新化0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基础期内第2年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募集说明书》约定:
“发行人将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按年度对关键绩效指标表现及可持续发展目标达成情况实施跟踪评估认证并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直至债券挂钩条款执行完毕。
若发行人未满足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即发行人子公司阜康能源2023年度自备电厂供电煤耗未达到不超过310.00克/千瓦时的目标,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上调10BP。
发行人将最晚在第一个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出具2023年度可持续挂钩独立评估报告,并在出具报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披露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根据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验证评估报告(2023年度)》,发行人子公司阜康能源2023年度自备电厂供电煤耗为
304.45克/千瓦时,因此达到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不予上调。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若发行人未达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票面利率上调10BP。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不变。
6、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3月22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第4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第4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1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募集说明书》约定:
“发行人将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按年度对关键绩效指标表现及可持续发展目标达成情况实施跟踪评估认证并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直至债券挂钩条款执行完毕。
若发行人未满足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即发行人子公司阜康能源2023年度自备电厂供电煤耗未达到不超过310.00克/千瓦时的目标,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上调10BP。
发行人将最晚在第一个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出具2023年度可持续挂钩独立评估报告,并在出具报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披露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根据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验证评估报告(2023年度)》,发行人子公司阜康能源2023年度自备电厂供电煤耗为304.45克/千瓦时,因此达到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不予上调。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2年票面利率不予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