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控股股东立案调查的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控股股东立案调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4004号),因中泰集团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泰集团立案。
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