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工作调整暨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8437.SZ
债券简称:23新化K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工作调 整暨辞职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CO. LTD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2026年5月
安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
3、债券期限: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期,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 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5、债券利率:第1、2年票面利率为4.28%,2025年8月22日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后票面利率为2.9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起期:期券的起为208在期券续期 限内每年的8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7、付息、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 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 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 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 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8年8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 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 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 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202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第4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 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第4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1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第4年末 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 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 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13、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事、总经理工作调整暨辞职的公告》,发行人近期涉及董事、总经理工作调整暨 辞职。具体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许鹏飞先生的辞职报告,许鹏飞先生 因工作调整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 至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许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发行人及控 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发行人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新任总经理聘任完成前, 由发行人董事长黄小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三、发行人披露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许鹏飞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也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的措施
申万宏源证券作为"23新化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 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 充分沟通,申万宏源证券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申万宏源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 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有一生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工作调整暨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