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南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南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净额10,000万元,授信净额由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众妆优选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产业链”)名下房产和全资子公司众妆优选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妆优选”)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自签署担保协议起)。
2、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金王产业链和众妆优选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03-0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143182166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公司住所:青岛即墨市环保产业园
注册资本:69089.7549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范围: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的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玻璃制品、工艺品、聚合蜡、合成蜡、液体蜡、石蜡、蜡油、人造蜡及相关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家具饰品、洗发护发及沐浴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系列、家庭清洁用品、合成香料、精油及其相关制品、消毒用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5.69亿元,负债21.21亿元,资产负债率
46.42%,净资产22.2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6亿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45.78亿元,负债21.35亿元,资产负债率
46.64%,净资产22.63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1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按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32,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3,28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7%,其中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4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22,29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0%,占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19%。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