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8月2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