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问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预约2024年10月31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具体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