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08  生 意 宝(002095)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公司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系为满足炼盛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解决其所需的资金缺口,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炼盛保持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炼盛提供财务资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蓥

陈德人

许加兵

2023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