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山河智能(002097)公司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817,669,348.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31,234,482.27元,其中: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865,526.01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31,471,078.92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563,785,450.23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1、2022年以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萎缩、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工程机械行业销售同比大幅下降,公司全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35.99%,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基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同时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未来

现金支付的实际需求,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