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何清华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权益变动的数量在其减持股份计划范围之内,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何清华 | 集中竞价 | 3月8日-9月7日 | 6.01-6.75 | 13,438,237 | 1.236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何清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430,832 | 10.16 | 96,992,595 | 8.921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430,832 | 10.16 | 96,992,595 | 8.921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何清华先生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何清华先生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