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山河智能(002097)公司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何清华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权益变动的数量在其减持股份计划范围之内,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何清华集中竞价3月8日-9月7日6.01-6.7513,438,2371.236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何清华合计持有股份110,430,83210.1696,992,5958.92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430,83210.1696,992,5958.92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何清华先生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何清华先生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