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23  山河智能(002097)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增补许长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许长龙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3、根据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许长龙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应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许长龙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此页无正文,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苏子孟

吴能全

石水平

毕亚林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