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共计23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5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2022年1月27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6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等十六项议案。
(四)2022年8月25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五)2022年10月27日,公司监事会以腾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三、2022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核查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7、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核查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发生,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
9、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生产经营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10、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