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海翔药业(0020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71号台州前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关于调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11.00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2.00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13.00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4.00、议案5.00、议案6.00、议案7.00、议案8.00、议案9.00、议案10.00、议案11.00、议案

12.00、议案13.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股东

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71号投资发展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71号投资发展部

邮政编码:318000

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0576-89088128

联系人:蒋如东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9

2、投票简称:“海翔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联系电话(如有)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有)代理人电子邮箱(如有)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身份证。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关于调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11.00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2.00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13.00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 生 / 女士,身份证为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