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267,195.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257,859.3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25,785.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75,206,929.21元(合并报表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97,348,364.17元,资本公积金为2,916,856,390.48元(合并报表数)。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本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0 | 0 | 80,935,762.65 |
(元)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0,267,195.37 | -420,055,857.71 | 88,013,729.0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5,206,929.2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97,348,364.1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0,935,762.6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20,769,774.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0,935,762.6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