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关于与定西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天康生物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公告编号:2023-033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定西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项目具体内容及进度仍需以后续投资建设合同约定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三、本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协议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第1条”之相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定西市的投资项目以全产业链模式进行战略布局,即以生猪养殖为核心,梯次投建饲料加工、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等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0,000万元,生物性资产、流动资金投入20,000万元,计划分三期在三年内完成,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
公司本次与定西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明确双方合作意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天康生物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定西市人民政府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公司与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定西市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定西市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定西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内容
1. 建设项目及规模:
5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30万吨专用猪饲料加工项目、50—1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2.投资总额及构成
项目概算总投资1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0,000万元,生物性资产、流动资金投入20,000万元。
3.项目建设规划:
(1)50 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分三期规划建设,2023年—2024年投资80,000万元,在区域内完成 2 个生猪繁育场建设项目,达到母猪存栏14,400头规模;3个年出栏10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物资车辆洗消中心2个,同步配套建设或租赁完成实验室、仓库、隔离点等配套项目。
2024年—2025年投资40,000万元,在区域内完成1个4,800头生猪繁育场建设项目、2个年出栏10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公猪站1个。
(2)30 万吨专用猪饲料加工项目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000万元,流动资金2,000万元,2023年—2024年建设完成。
(3)50—1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000万元,流动资金5,000
万元。2023年—2025年,梯次建设屠宰组合车间、食品加工车间、冷库及生活、办公等附属设施,开发终端产品,配套开展冷链物流、配送、中央厨房等业务。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乙方做好与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为项目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和政策环境。
2.甲方确定职能部门、安排具体对接人员,协助乙方开展前期工作,协调解决乙方项目建设的道路交通、用电、用水、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事项,确保乙方项目正常推进,用地合规、合法。
3.项目正式建成投产后,甲方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21〕27号)及《定西市支持招商引资十条措施》(定办发〔2023〕7号)的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4.对5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按照产业园区或养殖基地的标准在定西市统一规划,按照乙方投资梯度推进建设进度。各分项项目用地性质,养殖项目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饲料及食品加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分别在200-800亩范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和投资强度要求确定。
5.为稳定就业,吸引人才,持续发展,甲方在定西市为乙方职工在子女入学、入托、购房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与相关县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约定建设规划、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和投资强度。
2.乙方依据政策标准承担项目用地相关费用。
(四)生效和执行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战略性框架协议,作为双方落实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分项项目由相关县区遵循本协议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执行。
2.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动物疫病及自然气候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事宜有利于加速推进公司生猪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天康生物同时,本项目有利于助力当地生猪稳产保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定西市人民政府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项目具体内容及进度仍需以后续投资建设合同约定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仅为明确双方合作之意向,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内披露了公司与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事项,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6月16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100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部分具体实施项目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详细内容首次刊登于2020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后续进展情况详见每半年度、年度披露的“半年度或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1月30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1>。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定西市人民政府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