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0  天康生物(002100)公司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可能存在因“天康转债”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故公司以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截至目前,公司未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为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354,621,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天康生物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9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8*****900新疆天邦鸿康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08*****004新疆畜牧科学院
408*****005新疆天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康转债,债券代码:128030)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天康转债”转股价

天康生物格:7.40元/股,调整后“天康转债”转股价格:7.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6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天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11层咨询联系人:郭运江咨询电话:0991-6626101 6679232传真:0991-667924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