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公告编号:2023-065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公司”)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将原增持期限自原计划届满之日起(2023年4月28日)延长6个月至2023年10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延期后时间已过半,兵团国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65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增持金额为88,034,832.01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兵团国资公司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兵团国资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83,929,1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96%。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4、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增持主体兵团国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91,300股,增持金额为36,776,079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因受公司股价波动、定期报告窗口期、节假日休市等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兵团国资公司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将原增持期限自原计划届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增持主体兵团国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160,438股,增持金额为51,258,753.01元。
除上述增持事项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兵团国资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计划延期后的实施期限:自原增持计划届满之日起(即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兵团国资公司自有资金。
7、锁定期安排: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8、承诺事项:兵团国资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延期后时间已过半,兵团国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65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增持金额为88,034,832.01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兵团国资公司持有公司294,580,9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
天康生物司股份增持计划延长时间过半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