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11楼公司4号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4,957,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890%,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7,132,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825,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6,054,908
天康生物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05%。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72,445,133 | 99.4710% | 2,093,200 | 0.4407% | 419,400 | 0.0883% | 审议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3,542,308 | 98.3899% | 2,093,200 | 1.3413% | 419,400 | 0.2688% | |||
| 2.00 | 审议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72,758,933 | 99.5371% | 2,138,900 | 0.4503% | 59,900 | 0.0126% | 审议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3,856,108 | 98.5910% | 2,138,900 | 1.3706% | 59,900 | 0.0384% | |||
上述提案1.00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李莎律师及潘建军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
天康生物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详见2026年9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