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
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申请已于2023年5月17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事项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